[新闻] 中选会:罢免提议适用旧法 连署投开票也

楼主: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25-02-05 15:37:34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942064
2.新闻来源︰
自由
3.完整新闻标题
中选会:罢免提议适用旧法 连署投开票也适用旧法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李文馨/台北报导〕全国掀起大罢免浪潮,各罢免团体赶在连署加严的“公职选罢
法”修法正式生效前递件,不过有学者认为,罢免属于行政程序且为持续性行为,新法生
效后应适用新法。对此,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今(5日)受访表示,罢免提议若适用旧法
,后续的连署、投开票等各阶段也将适用旧法,这是特别规定,中选会及各地选委会必将
依此特别规定办理。
依据“公职选罢法”第131条,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发布选举公告之选举,或已向主管选举
委员会提出之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规定。开南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仉桂美认为,罢免程序
应“从新”,假设覆议之后,总统公布生效,罢免案虽是在此之前提出,但这是“行为持
续中”,尚未完成,程序上应适用新法。
对此,陈朝建表示,“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中选会及各地选委会必将依此特别规定办理
相关选务。”2007年11月6日修正新增的“公职选罢法”第131条规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
发布选举公告之选举,或已向主管选举委员会提出之罢免案,仍适用修正前之规定。
陈朝建进一步说明,此条规定对罢免程序的理由为:罢免包含提议、连署、投开票等各阶
段。若在办理选举、罢免期间遇到修法,且新旧法规定不同时,为避免同一种选举或罢免
案部分适用旧法、部分适用新法的情况,特别增列此条规定。
陈朝建解释,若罢免提议适用旧法,则后续的连署、投开票等各阶段也将适用旧法,这是
特别规定;相反地,若罢免提议送件时已适用新法,则后续各阶段也将适用新法。他也补
充,对于特定或少数学者误解法律有此特别规定之处,亦并此予以澄清。
5.附注、心得、想法︰
我看蓝白也要搞罢免,大家都来开启大罢免时代吧,
不然之后罢免权就要被蓝白给阉割了XD
大家都来接受民意的考验,看看是不是真的40%对60%吧XD
我想看血流成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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