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82 (消脂努力中)
2025-02-02 19:21:43※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铭言:
我觉得大家都忽略了选务的整个流程与人力负荷,一直在针对可能舞弊的部分做文章
以总统大选来说,同时有73个区域立委选区要投票
那对于某些移动人口较多的都会区,特定投开票所只要有20选区有选民申请移转投票
就要准备23种不同的选票(总统、该选区立委、不分区立委跟20个移转选区立委)
从选举人造册、中选会分发选票、各投开票所领票、点票、布置票匦、投票、开票、统计
及回传结果,一整串流程复杂度会暴增十倍以上
系统太复杂就会出错,出错就会冲击人民对选举制度的信任
比方说,假设总统大选时高雄出现十个原籍在双北,申请移转投票的大学生领不到选票
你觉得蓝白阵营的支持者会怎么想?
又如果反过来,北上工作的年轻人在台北市领不到选票,你觉得绿营支持者会怎么想?
不在籍投票为什么蓝绿吵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打算修法
因为做过正经事的政客都知道,以现行的投开票流程进行不在籍投票会让整个作业崩溃
只有民众党这种连政治献金帐目都不会做,选个党代表都可以搞校正回归的白痴政党
才会觉得不在籍投票很简单
台湾人为什么要听任一个连党代表选举都办不好的白痴恶搞我们的选举制度?
如果国民党也跟他们沆瀣一气,那证明这届国民党立委全都白痴,罢免刚好而已
: 不在籍投票听起来很方便,
: 但问题是细节怎么实作吧。
: 假设是市长+议员+里长的选举,
: 要进行不在籍投票要先造册,
: 一个里的里民也才多少人,
: 住在台北市某个A里,户籍在云林某个B里的选民,
: 正常来说搞不好只有一两个而已,
: 票开出来,
: A里的票箱中,
: 统计出B里的市长、议员、里长票,
: 就等于帮那个人变相亮票,
: 违反不记名原则。
没错,基本上就是这样,人数太少的选票等于变相亮票
同时还方便黑道暴力恐吓妨碍投票
: 反过来说,
: 明明住在B里,硬要用不在籍申请去C里投票,
: 也可以变相亮票。
这个当然可以要求要出具学籍、在职证明、房屋地契或租赁合约等
证明你是确实有工作就学居住的事实,才能申请移转投票
如果是同县市换选区,非选务人员其实不应该开放
: 再加上有心要玩贿选的话,
: 这变化就多了。
: 如果还要推什么通讯投票就更精彩了,
: 会有很多"热心"的议员服务处,
: 担心老人家不知道怎么操作,
: 请老人家去服务处,有"志工"指导怎么操作,
: 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