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5-02-02 18:35:54※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铭言:
: 不在籍投票听起来很方便,
: 但问题是细节怎么实作吧。
: 假设是市长+议员+里长的选举,
: 要进行不在籍投票要先造册,
: 一个里的里民也才多少人,
: 住在台北市某个A里,户籍在云林某个B里的选民,
: 正常来说搞不好只有一两个而已,
: 票开出来,
: A里的票箱中,
: 统计出B里的市长、议员、里长票,
: 就等于帮那个人变相亮票,
: 违反不记名原则。
: 反过来说,
: 明明住在B里,硬要用不在籍申请去C里投票,
: 也可以变相亮票。
: 再加上有心要玩贿选的话,
: 这变化就多了。
: 如果还要推什么通讯投票就更精彩了,
: 会有很多"热心"的议员服务处,
: 担心老人家不知道怎么操作,
: 请老人家去服务处,有"志工"指导怎么操作,
: 之类的。
老实说我觉得台湾选举的投票率已经很高了
有在投的根本没差这不在籍也会去投
没在投的 弄这不在籍 最后也是变成变现的工具
要弄可以 像总统大选+立委选举 你不在籍 就只给你投总统+政党票 区域没得投
市长+市议员 外县市就别投了 同县市跨区申请可以投市长 市议员跨区不给投
然后公投可以不在籍这样
不然光技术性亮票问题就吵不完了 到时候违法违宪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