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之铭言:
: 既然卓院长都讲了
: 那民进党自已提不信任案解散国会啊
: 主动出招啊
: 三、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
: 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应于四十八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之。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
: 上赞成,行政院院长应于十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
: 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 只要三分之一委员提案
: 马上就可以表决 让蓝白表态
: 满足 你各位解散国会的愿望
: 不难吧!赶快做吧!
人民会自己连署罢免不适格民代,执政党何必替人民决定立院去留?
反而是国会多数自称对行政院不信任,透过冻结预算跟删除预算未达预期效果,
甚至被对方释宪牵制,那为什么不自己提倒阁?国会多数难道是假的吗?
不敢提倒阁就乖乖闭嘴等罢免,吵什么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