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创制权怎么没人讨论?

楼主: s4001 (风羽)   2025-01-25 11:43:25
宪法赋予人民拥有创制权
可以针对立法原则制定规则
那么在一堆人
讨论罢免的同时
为何没人讨论创制呢?
创制后的规则
可是连立法院都无法轻易变更的!
比如国会自肥条款
选制变更
或是麦当劳变大薯这类的
应该都是不分政党
次届再来实行比较没争议
又如死刑问题其实可以
制定规则
立法者应规范明确执行时间
而不是一直压在法务部
公民投票法创制规范实施以来
已经很久了怎么一直没看到啥行使纪录?
就连国安部分其实也能下立法原则
来早日结束常年网内互打的统独问题
好好的砲口一致对外与清扫内贼
好让议会更多时间用在民生法案上的
也减少政客的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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