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帮杂草解答疑惑吧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25-01-24 16:54:36
Q1. 明明预算就高达2.9兆,请不起手语员?
A:
1. 采购合约内有写明:
“本采购案决标后所需经费,须俟114年度预算经立
法院审议通过后始确定;预算如经立法院删减或未
获通过,或遭立法院决议冻结而未经解冻者,本院
得终止本契约全部或一部分,或调整本契约之履约
工作项目、内容,厂商应予配合且不得请求赔偿”
很多服务性采购合约都会有这条
台北市的合约也有
而立法院已经删除该预算了
2.新修预算法第63条但书指出,并不能流用成为用人经费,此外,经立法院审议删除或删减
的预算项目也不能流用。
Q2. 预算案又还没送出立法院,又还没公告
A.
根据
中央政府总预算未能依限完成时之执行补充规定
“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之审议,如不能依预算法第五
十一条期限完成时,除依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外,依本补充规定办理。”
支出部分第7点
立法院在审议当年度预算中已初步删减之项目不得动支。
Q3. 哪有不得流用,就业安定基金就拿去开演唱会
A.
许铭春已经因该案被已贪污罪移送了唷…
还有其他问题没回答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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