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翁晓玲:依新法“宪诉法释宪”不可裁

楼主: jump2j (Lockel)   2025-01-23 23:32:15
※ 引述《antistar (反反反)》之铭言:
: 修法第30条第4项规定
: http://i.imgur.com/p9g1MYz.jpg
: 清楚明白叙述,第43修适用
: 然后骂最凶的怎么说
: http://i.imgur.com/9kfLbtP.jpg
: http://i.imgur.com/uLdgT51.jpg
: http://i.imgur.com/Nl5mvXt.jpg
: 对了截图没有,给个面子不用标题点名,我说一下
: 这是rahim03和junior020486的文
: 还有很多同温层留言就懒得截图了
: 所以到底是谁白痴谁智障
: 我都不好意思笑了
: ※ 引述《junior020486 (软蛋头)》之铭言:
: : 我就说蓝白程度很差,都搞不清楚判决跟裁定
: : 我们看一下暂时处分的定义
: : 在宪法诉讼中,为了避免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或公益受到难以回复的重大损害,且有急?
: 必
: : 要性,无其他手段可以避免时,宪法法庭可以依照声请或者依照职权,作出暂时处分?
: 裁
: : 定[1]。例如对有违宪疑虑的法律声请释宪,若宪法法庭作出暂时处分,可能会暂时停
: 止
: : 适用该法律。 : : 裁定是规定在宪法诉讼法第31条
: : 同条又提到,如果同法有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 : 所以暂时处分裁定适用宪诉法第43条
: : 我原本以为只有翁跟黄程度差
: : 想不到底下的洨草连裁定跟判决都搞不清楚
: : 惨啊
既然你这么爱30条
我来考考你数学
假设
现有总额15人,7人认为合宪8人认为违宪
现有总额14人,6人认为合宪8人认为违宪
现有13人,5合宪8违宪,或6合宪7违宪
现有12人,4合宪8违宪,或5合宪7违宪
现有11人,3合宪8违宪,或4合宪7违宪,或5合宪6违宪
现有10人,2合宪8违宪,或3合宪7违宪,或4合宪6违宪
以上情形,大法官该怎么判决?
答案是“通通不能判”
以上情形
合宪票均未现有总额过半,依照30条第一项,不能下合宪判决
违宪票均未达到9人,依照30条第二项,不能下违宪判决
结果就是卡在哪里,悬而不决
这么蠢的条文,也只有你这种水准的草男,才看不出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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