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若有人说“没钱,不会用预备金吗”怎回

楼主: abc1332002 (abc1332002)   2025-01-23 18:12:48
请参考预算法第22条第2项
立法院审议删除或删减之预算项目及金额,不得动支预备金。但法定经费或经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另外,预算法63条讲的是不可流用,概念有点不同。
下面附两条完整条文:
预算法第 22 条
第 22 条
预算应设预备金,预备金分第一预备金及第二预备金二种︰
一、第一预备金于公务机关单位预算中设定之,其数额不得超过经常支出总额百分之一。
二、第二预备金于总预算中设定之,其数额视财政情况决定之。
立法院审议删除或删减之预算项目及金额,不得动支预备金。但法定经费或经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各机关动支预备金,其每笔数额超过五千万元者,应先送立法院备查。但因紧急灾害动支者,不在此限。
预算法63条是讲不得流用。
第 63 条
各机关之岁出分配预算,其计画或业务科目之各用途别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经费不足,而他科目有賸余时,得办理流用,流入数额不得超过原预算数额百分之二十,流出数额不得超过原预算数额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为用人经费,“且经立法院审议删除或删减之预算项目不得流用。”
※ 引述《became (windim)》之铭言:
: 若有人说“没钱,不会用预备金吗”怎回?
: 假若
: 有人说
: “没钱,不会用预备金吗”
: 该怎么回呢?
: 有这方面的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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