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him03 (随风而去)
2025-01-23 16:40:59※ 引述《mazinkisa (kisa)》之铭言:
: 我觉得你好棒知道引用条文
: 识字真好
: https://i.imgur.com/SlVkp2w.jpeg
: 你更提出43条暂时处分的规定
: 也很棒,识字真好
: https://i.imgur.com/xb9ceuG.png
: 可是识字的你却忘了看上面的法条内容
: 因为宪法诉讼法一条专门针对关于判决的规定
: 正好这条就是第30条
: https://i.imgur.com/C722jno.png
: 所以很遗憾的告诉你
: 你识字但你没看前文的规定
: 所以让你以为暂时处分是特别规定
我想搞不清楚状况的是你
裁定和判决在法律上是专有名词,两个代表的意思完全不同
意思是,宪诉法第三十条只有讲判决,那就跟裁定无关
暂时处分的裁定依然回到没修正的宪诉法第43条规定
没有你说的卡死问题
毕竟翁晓玲和黄国昌现在的法律程度太差了
大概没发现这个问题
有够可笑
: 问题是新增定的内容
: 规定参议不得低于10人
: 和回避大法官人数与得到审理案件的规定啊!
: 这两条卡死你的43条规定啊!
: 特别还有不得审议的规定
: 钟小平 你觉得识字好,但没看全部内容好吗?
: 咸湿 咸湿 咸湿
我觉得你比较丢脸
随便GOOGLE一下也知道裁定和判决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