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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诈助理费案停审 高检署抗告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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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涉嫌浮报助理酬金、
加班费诈领公款,台北地院依贪污罪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刑7年4月,高虹
安上诉,承审的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本案关键法律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
规定有违宪争议,日前裁定停止审理,并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高检署不服停审裁定,提
起抗告,高院昨天驳回,不得抗告。
高检署抗告指出,依刑事诉讼法第298条之1的立法意旨,高院在停审裁定中“本裁定不得
抗告”的谕知,明显违背法理,应接受上级法院的审查,请将原裁定撤销,另为适法裁定
。
对于高检署抗告,高等法院认为,本案依司法院释字第371号、第572号、第590号解释,
裁定停止诉讼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裁定,且非属刑事诉讼法第298条之1明文规定得提起
抗告的裁定,例如,心神丧失停止审判、因有相关之他罪判决停止审判、他罪已经受重刑
判决的停审等裁定。
高院认定,高检署检察官提起此抗告,违反刑事诉讼法第404条第1项“有得抗告之明文规
定者”,因此驳回,不得抗告。
5.附注、心得、想法︰
我们安安案件的最新进度
高院直接说高检署不得抗告
过年前对安安最好的消息了吧
请问版上的青鸟小草有什么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