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其实我是建议立法院要公开讨论

楼主: masi (专业酸民)   2025-01-21 22:32:54
其实直接规定
立委的提案,不管是预算案还是法案
一律公开至少一周
公开后,委员会要公听会至少一次,让公民团体表达意见
委员会全体委员每个人至少要给30分钟发表意见
委员可以放弃,但这时间要留给他
通通做完之后表决,通过后送出委员会。
到院会后,每个法案跟预算案,不得临时修改。
要修改得退回委员会重新跑一次流程。
行政院30分钟,
民进党、国民党、民众党按政党比例推派代表
每人30分钟
公开发表完后表决
发言纪录跟表决纪录通通上网公开
公开透明,设选民知道他们到底在表决啥比较合理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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