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rry52 (NicePYa)
2025-01-19 13:10:22我觉得立委任期不用改两年,但应该仿照美国期中选举
1.代表地方民意的县市长与议员,还有区域立委,一起选举。
2.代表全国民意的总统跟不分区立委,一起选。
两种选举间隔两年,由于攸关立院是否过半席次,所以立委应该就不敢乱来了......吧。
※ 引述《Phoenix723 (操场旁的含羞草)》之铭言:
: 这次立委疯狂的乱删预算
: 有些立委是不分区的
: 这种恶搞的立委是没办法罢免
: 之前有网友提到
: 与其烦恼怎么罢免
: 不如从制度中改变
: 改变两年选一次不分区
: 每四年要选一次总统大选
: 中间穿插县市长议员选举
: 干脆就两年选一次不分区
: 要讨论看看吗?
: 两年选一次不分区立委,是否能制衡这些不适任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