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无诬告犯行 翁达瑞:博论文法仅

楼主: serenemind (沉)   2025-01-10 09:53:55
关于学校是否判定抄袭一事,我觉得要看一下时间点
举个例
你在台湾大学念硕士时参与博士学长的研究主题
成为你的硕士论文
然后到美国留学时,博士论文跟自己的硕士论文 87 % 雷同,
故意不加注内容来自于你的硕士论文
而且有些内容还是来自于博士学长的共同研究
就这样
你用一篇论文拿到了台湾硕士学位,还有美国博士学位
所以第一要看判定有无抄袭时,是否知道内容来源是作者的硕士论文
第二要判定博士论文相对于硕士论文有没有新的内容贡献
如果都没有,那以后大家就拿硕士论文去美国念博士就好了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铭言:
: 笑死,还理工女咧
: 这种天才的操作我第一次看到
: 要告人毁谤之前,先偷偷修改证据
: 然后才去告人毁谤,再被法院抓包为了告人修改证据
: 本来你不去改,可能就是可受公评一切就结束
: 你去瞎改,视法律为无物
: 刑法169条: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
: 你跑去改完证据以后告人毁谤,你就直接有变造证据的事实了
: 诬告很重要的是,要有拿捏造或是变造的证据去告人的前提
: 第一次看到诬告能成立的,还是这么白痴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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