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无诬告犯行 翁达瑞:博论文法仅

楼主: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5-01-10 09:28:19
笑死,还理工女咧
这种天才的操作我第一次看到
要告人毁谤之前,先偷偷修改证据
然后才去告人毁谤,再被法院抓包为了告人修改证据
本来你不去改,可能就是可受公评一切就结束
你去瞎改,视法律为无物
刑法169条: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
你跑去改完证据以后告人毁谤,你就直接有变造证据的事实了
诬告很重要的是,要有拿捏造或是变造的证据去告人的前提
第一次看到诬告能成立的,还是这么白痴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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