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看到这样的评论就可以直接END跳过了,完全就是一个没有实务经验的蛋头
学者的幻想而已,根本经不起实际验证!
首先关于210万贿款部分,起诉书纪载的很详细
②沈○京其时已指派朱○虎居中联系柯○哲市长室顾问蔡○如,朱○虎于106年7月21日写
信给蔡○如,请托蔡○如下令让林○民同意与沈○京见面商谈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
尺楼地板面积乙事,蔡○如果于106年8月1日以市长室便笺下命林○民:“回国后晶【注
:应为“京”】华城陈情人希望安排和林副市长拜会,你在场”。林○民因此受令于106
年8月18日与沈○京见面,会面时,林○民当场表示该诉求于法不合,拒绝沈○京要求以
行政处分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诉求,明确对沈○京表示应由北市府
依都市计画法第27条规定公办都市计画为之,林○民复于同年8月22日以“致柯○哲市长
林○荣副市长”备忘录,除载明会面过程外,并以:“……120,284平方公尺建筑楼地板
,原系保障本案于实施容积率前所申请工业区之建照开发量,72年实施容积率后,工业区
容积率仅为300%,全市的标准都是一样。日后本基地‘如’符合都更条件,办理都更时
,现有总楼地板亦可适用都更法令予以保障及奖励。……拟比照103年5月13日市府办理解
除本案整体开发都市计画变更案,依都市计画法27条第1项第3款,由市府主动办理都市计
画个案变更……”,明确向柯○哲表达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系保障原工业区之
建照开发量,且本案土地当时并非都更之情。
③然沈○京持续向柯○哲表达上开诉求,柯○哲遂指示蔡○如于106年11月8日以黄色便利
贴交代林○荣:“恳请(时任都委会主委)林副市长于主持会议时将确认计画区内基地容
积率为560%以外之议题,另案处理”,蔡○如向林○荣表示所谓“另案处理”,系指保
留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以及解除原土地使用6项限制而将商三特改为商三,
但经林○荣主持106年12月21日都委会721次会议时,未依沈○京另案处理之上开诉求,仍
作成本案土地容积率为560%,并仍维持原6种使用限制之决议。北市府都发局依都委会
721次会议审议结果,107年1月18日作成107年都市计画明载:除京华城购物中心建筑基地
之本案土地外,亦包括C土地,全部21笔土地面积共计18,462平方公尺,“容积率不得超
过560%”(仍维持6种土地使用项目限制),另于伍、修订计画内容、二、修订土地使用
管制规定、修订说明栏中三、注明:“原已申请执照之楼地板面积(120,284.39平方公尺
)部分,本府已于87年5月8日核发建造执照(87建字第212号),后续本案土地使用强度
应回归容积率管制”,意即本案土地上的新建案,不可再次适用北市府80年都市计画记载
之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因该保障业于北市府87建字第212号建造执照履行完
毕。
2.109年起至110年11月间,柯○哲、李○宗收受沈○京交付之贿赂,柯○哲、彭○声、黄
○茂、邵○珮、沈○京就主管监督事务,违背法令图利京华城公司、鼎越公司不法容积奖
励
⑴柯○哲于109年3月10日,决意将已为行政诉讼标的(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
积)但尚未送府之京华城陈情函交都发局提送都委会研议,开启违法给予容积奖励之程序
①柯○哲为厚植政治资源而密访沈○京
柯○哲自107年间任命李○宗为北市府顾问以来,即由李○宗协助管理其政治事务。李○
宗于担任台北捷运公司董事长期间之108年5月31日,自蔡○如所传送:“还有这一件”、
“我请彭副市长处理”、“小沈,沈○京京华城的案子”等讯息,由蔡○如手中承接柯○
哲交办之京华城案,同年7月7日复因蔡○如传送讯息:“明晚您陪市长拜会小沈”,柯○
哲与李○宗2人旋于翌(8)日(即北市府办理“万大第一果菜及渔类批发市场改建案”第
一次公开招标)当晚,一同前往威京集团总部3楼,与沈○京共进便餐约2小时50分;同年
8月6日民众党成立后之108年11月28日,柯○哲又再度前往威京集团总部密访沈○京;嗣
109年2月间,柯○哲指示李○宗进行募集20亿元基金之屯田计画已如前述,是柯○哲其时
已为培植政治实力及募集资金,积极排除反商形象并致力谋求财源。
B.沈○京为谋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目标能尽速达成,乃多管齐下,除上
述由应○薇、吴○民拜访黄○茂要求把已为行政诉讼标的之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
板面积送都委会研议外,再指示鼎越公司董事长朱○虎居间联系柯○哲市长室秘书董○晔
,谈妥沈○京拜访柯○哲密谈京华城案之事宜。109年2月20日上午10时许,朱○虎陪同沈
○京搭乘座车前往北市府与柯○哲会面洽谈。沈○京单独进入柯○哲市长办公室后,朱○
虎即在市长室外之会客室等待,柯○哲与沈○京2人亲自会谈约1小时,会谈中柯○哲应允
沈京推升本案土地容积率之冀求,即基于违背职务行为期约贿赂、沈○京则基于对公务员
关于违背职务行为期约贿赂、2人共同基于图予沈○京掌控之京华城公司、鼎越公司取得
不法容积奖励利益之犯意联络,透过把京华城公司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
陈情案送进都委会研议的方法,开启都委会程序,期由彭○声掌握之都委会达成符合沈○
京期求相当于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结果,而谋定本案犯行。沈○京得到柯○
哲之应允,2人达成上述期约贿赂与图利之犯意联络后,自柯○哲市长办公室离开,朱○
虎见沈○京其时面露满意微笑并陪同沈○京离去。
③柯○哲109年3月10日就已为行政诉讼标的之和解请求批示“速审速决”,同日却又裁示
将尚未送府之陈情函送都委会研议
B. 109年3月10日同一日又裁示将尚未送至北市府之陈情函提送研议
柯○哲109年3月10日与应○薇之“109年3月10日台北市议会第13届第3次定期大会市长与
议员座谈会”(下称109年3月10日便当会),就应○薇提出之“京华城容积争议案”建议
事项,明知应○薇之建议事项,京华城公司早已提出诉愿经内政部107年7月26日诉愿决定
驳回,北市府107年都市计画并无违失且认定之事实基础无变更,已获内政部诉愿决定支
持,应○薇之建议内容于法无据,且该时京华城公司尚未提出陈情函送北市府,如嗣提出
陈情,亦应依台北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注意事项(下称处理陈情注意事
项)规定应通知诉讼系属中之陈情人循诉讼程序办理,仍承前违背职务行为期约贿赂、与
沈○京共同图予京华城公司、鼎越公司取得不法容积奖励利益之犯意联络,在京华城公司
根本尚未提出陈情函之当日即裁示:“有关京华城容积率疑虑,请陈请人将诉求方案函送
都发局,俾提市都委会研议”,而指示都发局长黄○茂须将尚未送入北市府之京华城公司
陈情函,提送都委会研议。
C. 柯○哲上开相互歧异之作法
柯○哲明知京华城公司所提不服107年都市计画之诉愿已由内政部107年7月26日诉愿决定
驳回,北市府认定并无违失,且107年都市计画所认定之事实基础并无情事变更,既已于
109年2月24日第3次签呈上核章批示“速审速决”,表明由主管机关都发局依诉讼程序办
理,却于京华城公司就同一诉讼标的之陈情函尚未送北市府前,迳承前期约贿赂、与沈○
京共同图利京华城公司、鼎越公司之犯意联络,裁示都发局提送都委会研议。至此,北市
府因柯○○109年3月10日同一天内,作成二种歧异之处理方式,一方面续行诉讼由法院判
决,一方面违背职务裁示由都发局将当时京华城公司尚未送北市府之陈情函提送都委会研
议,为此产生两相矛盾之处理结果。柯○哲不顾社会恐有批评北市府图利京华城公司之议
,准为沈○京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诉求,开启都委会研议之大门。
④柯○哲与李○宗于109年3月24日至26日,共同收受沈○京交付之贿赂
A. 承上,沈○京自应○薇、吴○民处知悉柯○哲已于109年3月10日便当会公开裁示:“
请陈情人将诉求方案函送都发局,俾提市都委会研议”乙节后,命陈○源撰写京华城公司
109年3月17日京字第109-3007号函(下称京华城109年3月17日函),向柯○哲提出回复
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诉求(副本给副市长彭○声、黄○珊、都发局、应○薇
议员),柯○哲市长室秘书收受该函后,依柯○哲109年3月10日便当会裁示,于109年3月
19日将该函以“市长室受理市民陈情案件交办单”,上盖“柯○哲(辛章)0319”交办与
都发局,都发局都市规划科收到上开市长室交办事项,即于109年3月27日以“奉交下”办
理提送都委会研议(详如下⑤A.所述)。
B. 沈○京为达其加速获取本案土地最大容积之不法利益,承前基于对公务员违背职务行
为交付贿赂之犯意,于109年3月23日,在台北市松山区东兴路12号之威京集团3楼主席办
公室内,指示张○澄、朱○虎汇款210万元与柯○哲。张○澄、陈○源、朱○虎均明知沈
○京之汇款指示,系作为前揭柯○哲允诺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对价,仍
与沈○京基于对公务员关于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之犯意联络,张○澄协调威京集团相
关人员即不知情之洪○凤、陈○桃、童○白、黄○雯、刘○安5人、陈○源及张○澄则以
自己名义,由张○澄安排此7人先从威京集团领取每人各30万元现金后,再由该7人以每人
捐款政治献金30万元之名义,于109年3月24日至26日,分别汇款至柯○哲所掌控之民众党
政治献金专户,共计交付210万元之贿款。张○澄、陈○源、朱○虎因协助京华城容积率
案有功,于确定本案土地取得不法容积奖励后,连同该年度工作表现领得工作奖金各100
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于上揭210万元贿款汇款完成后,朱○虎于109年4月1日以手机
短信告知时任台北捷运公司董事长而具公务员身分之李○宗、前市长办公室主任蔡○如、
时任北市府秘书长张○扬:“小沈十分小气的捐了210万(七人、依规定每人30)要用我
的名字,但是我绝对不会领情省税、必须向您说明、我领他薪水必须依他的命令做事、弄
成560并没有给您及市府带来任何困扰、而我也绝对不会在以后任何事情麻烦您来做、因
为我会严守分际及道义更不会伤到市府团队那曾经是我钟爱的团队!”给李○宗、蔡○如
及张○扬,但仅将胪列名义捐款人洪○凤、陈○桃、童○白、黄○雯、刘○安、陈○源、
张○澄之汇款名单,传送给李○宗,供李○宗确认该7人之政治献金汇款为来自沈○京之
贿款,以示沈○京已实践先前期约贿款之交付,并称京华城案560%容积率乙事未造成市
府困扰,实系透过将现金汇款至柯○哲得支配之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制造提供政治献金
之假象以遂行其等行贿之事实,以答谢柯○哲同意将回复120,284.39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
之陈情案送都委会研议,开启都委会程序一事。
你KP明知道京华城要求回复楼地板面积之请求不合法,其以自提细部计画之方式更改容积
率之方式不符合都审程序,在前经林副市长拒绝请求后,仍与沈庆京多次私下面谈共谋以
都审会之方式取得容积奖励,并求要求对方提供210万政治献金到其所掌控之民众党政治
献金专户,除有实际汇款外,更有证人朱亚虎之指证,其实际上已构成违背职务收受不正
利益之对价关系,而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罪。
至于你说款项要进到kp私人帐户才算,这不是哪来的蛋头法律见解,难道没听说过共犯白
手套吗?检察官都已经指明了民众党实际上就是你kp的一人政党,210万入民众党就等同入
你私人帐户,犯罪行为就已经成就了,更别提之前还有一个时代力量党主席期约政党政
治献金的收贿案例,你居然不知道,还在这边胡扯?为kp开脱,真是够了!
再来就EXCEL表的部分,检察官早就提出多笔证据证明该EXCEL表是你KP自行制作,属你
犯罪自白,得以证明你有收受一千五万贿款的情事
硬盘是从你房间搜出来的
https://meee.com.tw/SvYe7iB
上面有你的字迹
https://meee.com.tw/3qqXNNc
你老婆做证只有你在使用
https://meee.com.tw/kktKWUN
里面一大堆你的工作资料
https://meee.com.tw/2NMVTMq
https://meee.com.tw/jJlecuM
https://meee.com.tw/gsIR9xR
你的老伙伴还出来证明有你写给她的政治情书
https://meee.com.tw/IxtvWLz
你怎么赖都赖不掉啦
至于你要跟我争辩EXCEL里记载的小沈 1500不是金流
https://meee.com.tw/X6dDW26
那我就把EXCEL表上记载的其他人一个一个都传过来问
https://meee.com.tw/gHOGLkY
https://meee.com.tw/KR76znP
https://meee.com.tw/30hCO3T
https://meee.com.tw/yBMN5Aw
https://meee.com.tw/4qQiBsL
https://meee.com.tw/YmX7yOd
https://meee.com.tw/R2naP32
https://meee.com.tw/h1g7la2
结果每个人都不否认上面记载金额的正确性
你要跟我说小沈1500不是金流,你骗谁?
至于你要跟我说EXCEL报表证据力薄弱
问题是法律规定被告的自白只要非出于强迫胁迫且与真实相符者就得做为证据
第 156 条
被告之自白,非出于强暴、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讯问、违法羁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
且与事实相符者,得为证据。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为有罪判决之唯一证据,仍应调查其他必要之证据,以察其是
否与事实相符。
被告陈述其自白系出于不正之方法者,应先于其他事证而为调查。该自白如系经检察官提
出者,法院应命检察官就自白之出于自由意志,指出证明之方法。
被告未经自白,又无证据,不得仅因其拒绝陈述或保持缄默,而推断其罪行。
而对于自白补强证据的要求,最高法院说只要与待证事实具有相当程度关联性之证据,且
并非以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之全部事实为必要,倘得以佐证供述人所陈述之事实非属虚构,
足资保障其所陈事实之真实性,即为已足。并没有要求全部事实都要证明,而今
我已经把其他人传过来一个一个问,他们都已经承认该EXCEL表记载的真实性,则就算你
争
执小沈1500那笔无法证明,也不妨碍你自白的证明力,你要argue证据力薄弱,没有人会
理你的啦。
最高法院刑事判决113年度台上字第5201号
犯罪事实之认定、证据之取舍及证明力之判断,俱属事实审
法院之职权,此项职权之行使,倘不违背客观存在之经验法
则或论理法则,即无违法可言。又所谓补强证据,系指与待
证事实具有相当程度关联性之证据,且并非以证明犯罪构成
要件之全部事实为必要,倘得以佐证供述人所陈述之事实非
属虚构,足资保障其所陈事实之真实性,即为已足。
原判决系依凭上诉人于侦查中及第一审之自白,证人即告诉人黄育峯、证人高士勋之
证述、“黄光荣”军人证影本及扣案如附表二之伪造本票等证据资料,为综合判断,详叙
凭为判断上诉人之自白与事实相符,堪予采为上诉人犯罪之证据,及黄育峯就其军人证拍
摄照片是否由其本人所拍摄,虽于侦查及原审有前后不一之指证,然经与上述证据相互勾
稽,如何足以担保其在原审之证词具有相当可信性,而据以认定上诉人确有本件伪造有价
证券犯行;上诉人所为系黄育峯传送其军人证拍摄照片委托其借款并授权签发本票等语之
辩解如何不足采信等旨,均已依据卷内资料予以论述及说明。所为论列说明,无违经验法
则及论理法则,且非以上诉人上开之自白资为认定事实之唯一证据。而系综合前揭调查所
得之各直接、间接证据而为合理论断,并无所指欠缺补强证据、理由不备情形存在。上诉
意旨执此指摘原判决违法,并非适法之第三审上诉理由。
结论就是KP你死定了啦!就算神仙来也救不了你的
你这蛋头学者如果觉得自己的论点那么站得住脚,怎么不赶快自告奋勇应征担任KP的辩
护人,把你自认为有理的主张呈报给法院,看看法院接不接受的你的观点,只会在边呼
咙不懂法律的小草,欺骗社会,真是可怜。
※ 引述《james025070 ()》之铭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VXpFlykU
: 太夸张了!照这个法律教授吴景钦来看,根本没一样东西可以在法庭上当证据!
: 检察官连提出的资格都没有
: 高院和地院法官竟然还裁定羁押,而不是无保释回
: 要不要赶快报名阿北辩护律师??那三只小猫该lay off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