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柯文哲下次出来是不是5年后了?

楼主: longman12579 (longman125779)   2025-01-02 23:24:13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羁押被告...审判中不得逾3月”、延长羁押“审判中每次不得
逾2月,如所犯最重本刑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审、第二审以3次为限,第
三审以1次为限。”
若犯重罪,刑事妥速审判法第5条规定如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
年者,延长羁押第一审、第二审以6次为限,第三审以1次为限。
如果这样
一审3+2*6=15
二审3+2*6=15
三审3+2=5
但是柯文哲的案子太多理论可以羁押无限,不过“审判中之羁押期间,累计不得逾5年。
前项羁押期间已满,仍未判决确定者,视为撤销羁押,法院应将被告释放。”但例外条款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例外规定,以2月为限,不得延长。最多只能五年两个月
所以柯文哲可以羁押到2029/11,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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