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交保条件禁止接触证人、全违规

楼主: lawrence1129 (123   ￾ N￾ ￾)   2025-01-02 10:55:41
※ 引述《howdo1793 (布比)》之铭言:
: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铭言:
: : 柯文哲的交保条件 除了7000万交保金之外,另有以下限制
: :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并以电子脚镣监控。
: : 柯文哲示范什么是无视人间律法
: : 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 合议庭评议后,改裁柯文哲7000万元交保,附加接受科技设备监控、
: 限制出境出海并限制住居8个月,
: 并不得与同案证人、被告有工作及日常生活以外的接触。
: 我不知道柯文哲这样做是不是灰色地带还是怎样
: 但你刻意抹去黄色字样 还加重红字我觉得你很恶心
我觉得你才恶心
来,看裁判书
https://reurl.cc/1XObpW
⒉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
那请问你,辞党主席有“必须”开记者会吗?
有“必须”跟这些党员接触吗?
有“必须”密会吗?
: 检察官后来抗告:
: …仅凭原裁定并命其等于具保后
: 不得与同案被告或证人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以外接触之诫命
: 是否确能防免被告4人与同案被告、相关共犯或证人接触而相互勾串
这里还忘了把检察官抗告的“必须”删掉
要说你傻还是可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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