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从法律实务讲句公道话

楼主: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25-01-01 22:52:00
法律是一种高精密逻辑的东西,逻辑像写程式一样,是树状的
首先要处理的是树状逻辑的根源,也就是案件的触发点
京华城的都更案,柯文哲市政府裁量+20%,是有明确法规依据的
因为这个都更案配合市政府的绿建筑、电动车等等奖励
一条合乎就打勾勾,他就把奖励选项全部勾满,加上合法容积转移
所以技术性爆到+560%,一切合法
+20%的容积奖励规定,也不是因为京华城这个案子才特别因人设事设立的
而是很早以前就规定好了,完全没有因果关系
这个过程的法规有效性(合法性)非常高,如果有争议,应该去行政法院上诉
台北地检署并没有推翻这个事实的权力
监察院纠正属于行政道德评判,与中华民国刑法没有任何因果权力关系
沈庆京送钱给应晓薇等于“游说活动”
依照我国游说法,游说活动没有登记,只有罚款处分,没有刑法
沈庆京用人头拆帐捐给民众党等于“政治献金”
依照我国政治献金法,政治献金没有登记或使用人头,只有罚款处分,没有刑法
谢国梁家人给柯文哲钱,等于“个人捐赠”或“个人借贷”
依照我国所有法律,只有超过200万要交赠与税,没交要被追税,没有刑法
今天柯文哲案就是政治迫害,他的所有行为,完全没有什么强因果关系的证据
因为京华城都更过程是依法行政,市长没有/不需要动用裁量权
他连判断都没有下,是要怎么图利人。你要强逻辑的说
难道是那个容积率奖励规章图利人吗
所以追本溯源的,讲根本连搜索他家的搜索票都不应该开出
开出柯文哲与民众党的搜索票本身就已经侵犯法治与法律
中华民国检察署与法官从戒严时代一路以来正常发挥,没什么好说的
台湾的民主化改革官僚机器有限,检调情治都没做什么改革
人员素质负分是常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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