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湾司法只是彰显空白授权下的腐化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12-31 13:29:04
黄国昌讲台北地检,个人不完全同意,
因为如果没有北院、高院,
哪来搞成这样?
先不论证据原则,你最多就是1500万,
裁定时心裹想的却是几亿,但几亿怎么来的只是靠想像。。
也先不论比例原则,
1500万,交保可以搞到7000万。
更不用讲平等原则。。。 平等是正义的原形、是正义的最基础,
连狗都懂的道理!
几亿几亿的确定贪污,可以几百万交保让他跑,
这个全国都认识的脸,法院你要求7000万,还要加脚 。
回到法律,
大家要回想一件事:北检已经用勾串证人,押了被告4个月,
检察官就有义务在这四个月内,把跟勾串有关的事解决,
结果你移到法院了, 法院还可以用勾串为由羁押,
意思是说你检察官根本不用搞定所谓可能被勾串的证人??
那随便掰一个共犯的存在,不就可以无穷无尽押下去??
检察官没有做完全自己该做的事,
结果是被告被覊押的理由?
干! 这是你们法律人的逻辑?事理?
说穿了,还不是对于检察官、法官的授权太过,
所谓的“覊押必要”,完全没有审查原则,
高院法官在那边假正经,又不自为裁定,
想押人,就说“无覊押必要”没说清楚,发回;
想放人,就说“有覊押必要”没说清楚,发回;
地方法院法官就看到学长、师长这么露骨的暗示,
想升官的,就依暗示指示;
不想升官的,就继续鬼打墙裁定发回裁定发回。
从陈水扁到现在,司法仍然就是毫无科学精神式的乱搞,
每次就在那边自慰:反正都会有一方不满。
马的!! 一群令人看不起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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