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北检这次如败诉,检察官会被扣终身俸吗

楼主: DFIGHT (低調好人)   2024-12-30 22:26:20
※ 引述《adcmhack (inhyo)》之铭言
: ※ 引述《b777300 (su35s)》之铭言:
: : 北检这次如果败诉,检察官会被扣终身俸吗?
: : 如果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后面又被检举渎职,被害人申请国赔跟弹劾,这次主要审理的

: : 察官会被扣终身俸吗?
: : 我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如果不按照流程,而是自己搞心证,结果害国家败诉,应该要有惩

: : ?
: : 终身不得升迁+终身俸减薪70%之类的?
: : 以儆效尤?
: : 不然以后大家都用Excel这招乱搞,害一堆人被乱羁押?
: 如果这次检察官败诉无疑是法院认证政治人物可以完全合法贪污、洗钱
: 1. 贿赂者用人头捐政治献金,最好是全部小额、全部匿名
: 2. 政党或竞选总部用政治献金委托第三方公司做某事,价格随便他填
: 这间第三方公司实质是谁控制的完全无所谓
: 3. 第三方公司透过各种名目(授权费)把钱付给政治人物
: 价格依然随便他填
: 如果法院认证这样是合法的,我相信台湾政治会进入新的大洗钱时代
1. 未经证实的假设与过度推论
该文断定如果检察官败诉
就是“法院认证政治人物可以完全合法贪污、洗钱”
这种推论过于极端且缺乏逻辑基础
法院裁决的是针对现有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指控
而非认证贪污或洗钱行为合法化
在未经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进行这样的推论
属于典型的“稻草人论证”
2. 夸大败诉的后果
作者主张败诉会导致台湾政治进入
“新的大洗钱时代”
然而
法院的职责是保障法律的公平适用
无论结果为何
都需要基于证据和法律逻辑进行裁决
将败诉与洗钱泛滥直接挂钩
缺乏因果关联性
是一种危言耸听的说法
3. 忽略检方的责任
文中完全没有检讨检方在证据上的瑕疵
却一味将矛头指向法院
若检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其指控
法院裁定无罪是依法行事
与纵容贪污无关
这种选择性忽视检方责任的论调
显示对司法程序的理解存在偏颇
4. 将特例误导为通例
其论述假设一旦败诉
所有政治献金相关案件都将按照他所述的模式操作
这种论点混淆了特例与通例的差异
即使本案败诉
也不代表法院会默许违法行为
法律本身仍有其他机制去追究相关责任
5. 忽视司法独立与证据主义的重要性
该文试图将败诉结果简化为“政治纵容”
完全忽视法院应遵循证据主义进行裁决的重要性
如果司法体系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定罪
反而会侵害法治与人权
让司法变成政治工具
6. 缺乏对传闻证据问题的探讨
未提及本案中引起广泛争议的
检方滥用传闻证据的问题
反而一味指责法院
显示对案件关键点的选择性忽略
进一步弱化其论述的说服力
几句话结束
论述缺乏逻辑基础
请认清司法程序的真正目的是保障公正
而非满足政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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