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要入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没问题的,但是你必须缴中华民国护照和身份证
有名的例子有前台球国手吴珈庆
下面是维基百科的介绍
《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吴珈庆未服毕中华民
国自由地区成年男子须服的义务兵役,即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依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与
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之规定,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根据《中华民国国
籍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男子年满十五岁,未服兵役者,不得丧失国籍。”,故依
其法理,吴珈庆为曾具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之现中华民国大陆地区人民。至于吴之
服兵役义务,则依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一条之规
定,不因而免除。中华民国内政部役政署表示,吴依法仍须服役,2012年1月14日前必须
返台入伍,否则将被列为通缉犯。
台湾人真的入籍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规定是要放弃台湾国籍
但会不会有些人因为特殊状况和任务可以不用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