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民党发文叫韩国瑜暂缓请总统公布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4-12-30 16:06:59
不行喔!
第 72 条
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内公布之,但总统得依照
本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
法案只要送到总统,行政院没有提覆议或不副署,总统就没有不公布的权力
然后蓝白上上礼拜还在洗不副署不公告违宪
https://udn.com/news/story/123528/8442149
结果这礼拜居然要求总统暂缓公布
没见过这么爱自打嘴巴的政党啦!
※ 引述《chal ( )》之铭言:
: 立法院长请总统暂缓公布
: 宪法没有说不行
: 那请民进党立院总召
: 也发布公文请总统暂缓公布宪诉法
: 总统应该可以决定YES or NO
: 只能说
: 如果宪法没规定都可以自己定义
: 那行政权有更多空间
: 其实法案三读到总统公布的这个时间差
: 也是可以提起释宪
: 当然蓝营会觉得还没公布就不能提起释宪
: 但一切最终的说法还是以大法官为主
: 如果大法官接受释宪声请
: 那就表示大法官认为三读后就可以释宪了
: 宪法没有明文规定要公布后才能释宪
: 不爽请去释宪
: 但大法官就接受了 代表意见很明确了
: 其实这一切都是看谁不要脸而已
: 之所以民进党会对不副署有点疑虑
: 就是民进党还想走宪法精神
: 所以大法官径行认定三读后公布前就可以释宪
: 会是比较符合宪法精神
: 又可以瓦解蓝白毁宪乱政的阴谋
: 现在青鸟飞不动
: 但相同的 蓝蟾蜍也爬不出来
: 所以相对对行政权有利 (不会引起民怨)
: 法条那么复杂
: 大法官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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