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铭言:
: 欸
: 现在 桃园地检署说:“本案金流证据明确,不是只有excel档”
: 到底是在说给谁听啊?
: 太嚣张了吧
郑文灿案近日才进入聆审程序,而就其底蕴而言,已经先完成了推演,设想了柯文哲可能
会回击的内容
而巧妙的是,廖俊松、廖力廷父子及郑文灿之间的供词互相存在矛盾,因此才会让桃园地
检署想打脸一番...
所指的说法:
106/09/14 22:00 (大概)
廖家父子:
父子俩一同步入官邸,待郑返回,三人在官邸会客室简短闲谈后,廖俊松当郑面将装有五
百万元现金的黑色手提袋,置放在会客室茶桌下,以口型及手势比划“五”示意,做为协
助九点一二公顷土地变更以自办市地重划的对价,郑以台语回复“知、知、知”。
郑文灿:
当晚只见廖俊松独自一人在会客室内,并没有看到廖的小儿子廖力廷,由于时间已晚,听
廖自称代表台塑,以及与台塑集团关系良好等吹嘘说词后,借故前场餐会活动想上厕所为
由送客,廖俊松离开时并未交付提袋,也没向他比手势,而他是隔天一早在会客室桌脚发
现那个提袋,“没打开看,但心里有猜想”由于前一晚仅有廖来访,事后向廖查证又怕与
廖有“事尾”,请对方尽快取回未果,才转而联络其子返还。
107/05/21 23:00 (大概)
廖力廷受杨兆麟指示,五月十一日到市府代杨向郑文灿表达以六百万元政治献金支持连任
,郑当时透露“廖俊松遭监听”,廖俊松得知,隔天立刻换手机门号,郑于廿一日晚间亲
自前往廖力廷位于北市泉州街的住处拿取六百万元。
郑文灿:
因为廖俊松一直没取走留在官邸的提袋,才转而联络其子廖力廷,趁著当晚到台北参加活
动,会后到廖力廷泉州街住处爬上楼返还。若他早就知道监听还看过译文,理应知道连廖
力廷也是被监听对象,怎还会以自己的手机直接与廖力廷联络见面?还收受六百万政治献
金?这各说法不合社会常理。
107/08/13 23:00 (大概)
郑文灿遭杨、侯等质疑“拿钱不办事”,廖俊松要小儿子去找郑探询进度,廖力廷打听郑
当晚行程去堵他,郑因得知有监听而不安,且廖力廷竟还追踪他,到场堵他追问后续进度
,决议退款,邀廖力廷到官邸,拿出后背包、手提袋各装有以橡皮筋綑绑的五百万贿款及
六百万政治献金的现钞退还,廖力廷收款后次日转交给廖俊松。
郑文灿:
我并无收受六百万元政治献金,当晚的行程他并不知道廖力廷会去,在场也没看到他,起
诉书直指当晚回官邸退还一千一百万元给廖,在不知廖会不会出席,就算行程中有遇到,
就算他跟我回官邸,也不可能有一千一百万给他,这些说法都不符合社会常理。
*以上摘录自他案之起诉书、答辩状
这其中,简单来讲
就是“一千一百万元到底怎样被查到的?”,而这问题的答案,郑文灿的口中不断否定,
但桃检则积极进攻中
但关键在于,两笔贿款据称都已经不在郑文灿手中,桃检如何知晓金流呢?
又话说回柯文哲的处境,桃检目前的说法,应是为了证明“如果换我来办,被告一定百口
莫辩、反驳不了(铁证如山)!”
但既然这样肯定找得到金流,先决上当明示有汇款记录、单据等,而不是仅仅凭著电脑工
作档案来证明。
不管怎样,法律人的心思最好不要揣摩
地检署科技办案的作法,虽然有其利益、不全然是坏事,但一旦遭到滥用,就会出现“任
意嫁罪”的印象,进而引发公众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