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礼貌乡民团:破解绿营话术指控

楼主: hsnubeast (蓝天之子)   2024-12-29 09:13:35
※ 引述《JeffreyZH (JeffreyZH)》之铭言:
: 里面行政法院没判说是容积要给多少,判决只是“驳回”560+楼地板的要求吧?
: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 老天还在跳针监察院啊,你要不要回去看看都市计画法和地方制度法的规定?
: : 根据都市计画法第四条规定
: : 第 4 条
: : 本法之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内政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

: : 。
: : 都市计画的地方主管机关是直辖市政府,跟监察院一点关系都没有,监察院无权代替

: : 市政
: : 府做决定。又依据地方制度法第55条一项规定
: : 直辖市政府置市长一人,对外代表该市,综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选举之,每届任期四

: : 连选得连任一届。置副市长二人,襄助市长处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万以上之直辖

: : 得增置副市长一人,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由市长任命,并报请行政院备查。
: : 你台北市长就是台北市的代表人,据此公布都市计画就要依法负责,不能推给监察院

: : 而109年7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诉字第1206号判决已详为论述“允建楼地
板?
: : 积保障”仅为一次性保障,不能再次适用,主要论点是京华城购物中心已于90年间兴

: : 成并营运,其“允建楼地板面积保障”所欲保障之权益当认已获实现……,你京华城

: : 能再次主张允建楼地板面积保障,至于容积率就要扣掉你已经捐出的30%,只剩下70
%?
: : 再乘以560%,变成392%,所以监察院的纠正案也是错的, 台北市政府给560%一样是
违?
: : ,而监察院纠正案比没有拘束法院的效力,法院一样可以为适法性与否之认定。
: : 所以检察官就认为,既然560%是违法,而你们双方又约定210万是通过560%的报酬,
具?
: : 对价关系,当然成立违背职务收贿罪,而这完全是台北市长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 : 察院纠正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别再拿监察院来背书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