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USB可能别人灌资料 但确实只有我会碰

楼主: hayate4821 (双重星)   2024-12-27 00:41:14
关于这颗USB,我们可以一起看一下起诉书的140-149页。对,就是朕.doc那一个Part。那个Part的内容主要就系证明那颗硬盘是被告柯文哲所使用,整个证明分几个部分:
首先是这颗硬盘是从柯文哲的房间搜出来的,当时搜索现场有录影,并且检察官要柯文哲确认时柯也没有抗议说这个不知道从哪来的,且亲自在扣押物上签名。
此外,硬盘上有个Memo写着“2023.02.23备份”,柯文哲亲口承认是自己的字迹,原话是:“是我的字,所以应该是我的,但我不晓得。是在我家搜索出来的。”
再来是,由于软件勘验后发现硬盘里有很多柯家的生活照片,检方向PG询问这颗硬盘是否夫妻共用,而PG的回答是“这个USB不是我在用,是柯文哲在使用,所以里面有什么资料我不会知道”
而软件勘验部分的证据,除了USB内很多台大医时期的档案外,还有柯及其家人的照片,以及过去竞选及任市长期间的施政报告等,而作者有诸如“Wen”、“Wenje”、“Wen-je Ko”等,而作为证据的工作簿.xlxs建档的作者,以及最后一次进行修改及存盘的都是“Wen”
文件证据的部分,里面非常多柯文哲的档案照,包含毕业照和生活照、大头照等等,还有民众党相关的资料,大家熟知的“朕.doc”也在其中。
最后是碧如的证词,说明部分档案是由她写给柯文哲,还有一些是柯文哲写给她的,并由此证明作者“Wen”为柯文哲(这个档案看格式应该是有附给媒体?就算没有给媒体也在正式的起诉书里),而硬盘系由柯文哲本人所有。
对,就。PG都直接说这颗USB是柯的,碧如也间接证明那个“Wen”就是柯,然后柯自己也讲这东西就是家里搜到的,也承认上面的Memo是自己的字迹,结果到法庭上突然又不知道USB从哪里搜出来的了。
就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可以吵USB归属和档案编辑者的问题,他要是紧咬不能证明上面的1500真的是钱我也当他努力过了,毕竟那笔1500确实是还没确认100%和那笔1600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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