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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自由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卖帐户助诈200万仅判刑6月 女失棺材本泣吁:乱世用重典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黄姓女子遭网络投资诈骗,连续两次各汇款100万台币到陈姓
男子的银行帐户,而陈男是以1天3千元对价、把银行帐户交给自称“陈经理”的诈团成员
使用诈财。陈男被一审判刑6月、并科罚金8万元并要赔200万元给黄女。但黄女当庭哭诉
刑事判刑6月太轻,骗1次就该判刑6、7年,才能遏阻诈骗,台湾必须乱世用重典,否则诈
骗会猖狂横行。
台南地院判决指出,被告陈男于2022年5月26日以1天3千元的代价,把他申办的银行帐户
存摺与提款卡,交给自称是陈经理的诈骗集团成员,并依陈经理指示开通帐户的网络银行
,绑定陈经理指定的约定转帐帐户后,把网络银行帐号、密码交给陈经理使用,使陈男“
银行帐户”成为犯罪工具。
黄姓女子于同年5月间接获诈团传LINE讯息邀约投资,她在6月1日与6日先后各汇1次100万
元台币到陈男的银行帐户,之后就遭诈团成员以提款卡提领及透过网络银行把帐户内200
万元转汇一空。
台南地院刑事庭查认陈男提供人头帐户给诈团骗钱,依帮助洗钱罪判他6月徒刑、并科罚
金8万元;民事部分,南院法官也判陈男要赔偿200万元给黄女。
黄女在南院民庭开庭时哭诉说,要表达她的心声,之前在南院刑庭开庭时要求法官重判,
因为她大老远从台北到台南开庭,刑庭法官却只判陈男6月徒刑、罚金8万元,当她收到刑
事判决时,感到很难过,她是尊重司法,但觉得刑事部分真的判太轻,如果每1名诈骗犯
诈欺1次被害人就判6、7年徒刑,这样就不会有其他被害人出现。
黄女认为,乱世没有用重典,导致台湾诈骗集团横行,有多少被害人家破人亡,检警能抓
到的都是小咖,诈团首脑都躲在海外,没有抓到首脑,资金都流到海外,没有扣到钱,“
我被骗的钱就无法追回来”,这钱都是她的棺材本,是她沉痛的心声,仍想呼吁政府对于
诈骗刑事判决要从重量刑,保护人民的财产。
5.附注、心得、想法︰
感觉现在诈骗案有点太猖獗 太猖狂了,相关的罚则应该要重新修订,
让车手担全责也蛮奇怪,感觉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打诈应该要有更多资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