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副署倒阁重选在别的国家正常。
在台湾一是总统制 二重选成本很巨大
阿你说宪法当初就这么写的,是这样没错啦,宪法是主权者写的,什么是主权,主权就是杀人的权力。
也就是说对宪法最终的真正诠释的权力,是握在当初建立共同体时那些杀的动人的人的意志传承。
现在争议直接上到了这个国家最原始的基石
以前阿扁时代我还不敢说,现在赖总统动这块,我敢肯定地说没有问题了。
往后四年很高机率法案会出不了立法院。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笑死!这不就是那些蓝白蛋头学者所提出来的荒谬见解?你要不看看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
: 二项怎么规定的
: 总统发布行政院院长与依宪法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
: 须行政院院长之副署,不适用宪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 这是在取消揆同意权的时候同时修正的,代表当时的修宪者并没有因为行政院长成为总统
: 幕僚长之后,就取消他的副署权,只是限缩其行使范围,在总统独立行始其固有权力时无
: 须行政院长的副署,这时候你还用旧法时代的双首长制衡理论解释根本就是背离现实,也
: 与立法本质不符。
: 蓝白就是知道副署权是行政权对其立法独大制衡手段,才会一直想办法曲解条文,混淆视
: 听,在法条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故意曲解行政院长依宪法行使的副署权力,并同时瘫痪宪
: 法法庭让行政权无法对其制衡,司马昭之心,天下皆知,就别在那般胡扯硬ㄠ了。
: ※ 引述《Lawleit (大员郭奉孝)》之铭言:
: : 由于内阁制国家实权者为阁揆
: : 虚位元首虽名义上公布法令任命文官
: : 惟仍需要实际掌权者负责
: : 所以才会要求真正权力者副署以示负责
: : 我国立宪之初便以内阁制为方向
: : 才会引入副署制度
: : 阁揆为国会多数党产生
: : 对于国会通过的法令只有接受与辞职
: : 所以副署是义务 不想副署就滚蛋
: : 在目前我国情形
: : 行政院长显然不是真正权力者
: : 其任免完全看总统高兴
: : 解释上应不再有副署的必要
: : 副署也只是一个形式
: : 行政院长不得拒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