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行政院长不附属的悖论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4-12-25 04:36:15
笑死!这不就是那些蓝白蛋头学者所提出来的荒谬见解?你要不看看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
二项怎么规定的
总统发布行政院院长与依宪法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员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
须行政院院长之副署,不适用宪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这是在取消揆同意权的时候同时修正的,代表当时的修宪者并没有因为行政院长成为总统
幕僚长之后,就取消他的副署权,只是限缩其行使范围,在总统独立行始其固有权力时无
须行政院长的副署,这时候你还用旧法时代的双首长制衡理论解释根本就是背离现实,也
与立法本质不符。
蓝白就是知道副署权是行政权对其立法独大制衡手段,才会一直想办法曲解条文,混淆视
听,在法条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故意曲解行政院长依宪法行使的副署权力,并同时瘫痪宪
法法庭让行政权无法对其制衡,司马昭之心,天下皆知,就别在那般胡扯硬ㄠ了。
※ 引述《Lawleit (大员郭奉孝)》之铭言:
: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铭言:
: : 如果宪诉法造成宪法法庭被瘫痪
: : 那么就没人能宣布行政院长违宪
: : 如果行政院长不附属宪诉法
: : 宪法法庭就不会被瘫痪
: : 那有可能宪法法庭宣告不通过宪诉法违宪吗?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