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陷六大弊案】检追柯文哲、沈庆京星国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2-24 07:27:03
※ 引述《perec (白圾零智草蚵学研究中心)》之铭言:
: 文/刘志原 黄驿渊 林俊宏
: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贪污弊案本周起诉,本刊接获爆料,柯在卸任台北市长前快闪访问新加
: 坡,曾与带着财务助理同行的沈庆京在星国密会,疑与海外交付贿款有关,办案人员正全
: 力追查双方会面等细节,一旦属实将成为全案的未爆弹。
: 此外,台北地检署上周除了对京华城及政治献金案进行补强,也着手对新光集团得标的北
: 士科、南港转运站案,以及中工集团承作的鱼果市场案与台智光等4案发动侦查。柯至今
: 虽否认犯罪,但疑似在星国收贿及涉犯的贪污等6大案,恐让他力争交保停押的希望落空
: 。
这言下之意,即是表面上以“京华城”案来声请羁押,但实际情况却是同时要调查其他舞
弊事件
但困惑之处在于,台北地检署有这样多的人手(检察人员),可以专责调查系列案件?难
道其他民生、社会事件,不需要怎样关切?
至于在新加坡密会的事,难道又是从手机里找到的?
且关键在于,台湾与新加坡没有司法互助协议的话,地检署又要自行派员前往该国蒐证,
进而拖长处理时间
又,倘若这是真的,难道不能一次过爆完所有料,给追踪整个案件的人一个痛快吗?非得
要吊胃口不可,心思根本无法获得理解...
不管怎样,日前是说将在“近期内”起诉所有嫌犯,并争取继续羁押
可是按照这一切进展来看,有点怀疑他们的办事效力,到底是否能在期满前将所有卷宗、
证据等交付法院...
更何况就算最重本刑是无期徒刑,“侦查及审判羁押期间累计总数,依现行法规定不得逾
五年四月”(依释字第八零一号解释),这一切不起疑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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