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蓝白军师黄扬明说不副署,在野党可提释宪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4-12-22 21:05:04
笑死!蓝白是不是没有人才啦,连这种货色都可以当军师?
首先,依据宪法诉讼法第 49 条的规定,立法委员释宪的标的是法律,而什么叫作法律
宪法第 170 条讲得很清楚,本宪法所称之法律,谓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之法律。
你行政院长不副署,总统还没公布生效的法案根本就不存在,你是要释什么宪?
第 49 条
立法委员现有总额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职权,认法律位阶法规范牴触宪法者,得声请
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
再来,如果你要提起机关争议释宪,那依照宪法诉讼法第 65 条的规定,你就要先进行
协商,协商不成者才能提起,问题是你立法院拉得下脸来协商吗?
第 65 条
国家最高机关,因行使职权,与其他国家最高机关发生宪法上权限之争议,经争议之机关
协商未果者,得声请宪法法庭为机关争议之判决。
前项声请,应于争议机关协商未果之日起六个月之不变期间内为之。
第一项争议机关协商未果之事实,声请机关应释明之。
就算这些程序都备了,宪法法庭也受理了,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释宪的标的到底是政治
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如果是政治问题,那依照大法官向来的见解认为这非司法审查所能
处理之事项,应由各宪政机关循宪法机制为之,那就是倒阁了!
而依据大法官释字520号都于核四预算执行的鉴界,其就认为本案属政治争议, 应循宪
政体制为之,究应采取何种途径,则属各有关机关应抉择之问题,非司法院所能越俎代
庖予以解释之事项,予以打枪,结果还是必须走回倒阁的路线,根本不可能直接宣告违
宪,结果你蓝白还是打脸自己啊!
真的不要一直在这边秀下限好吗!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铭言:
: 好了,关于立院通过的选罢法、财划法、宪诉法 等争议
: 对此,蓝白军师 黄扬明今日于政论节目新闻大白话中表示
: 若行政院长不副署,在野党就去释宪,不需要倒阁。
: 总之,蓝白军师黄扬明建议 在野党去提释宪,让大法官解释宪法来判定到底谁违宪
: 不建议倒阁、要倒阁就民进党自己去倒阁,反正我们蓝白绝对不会提倒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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