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声明稿 - 宪诉法

楼主: pupu20317 (庆宝)   2024-12-22 0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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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录网址︰
https://twcdaa.org/2024/12/21/113-12-21-announcement/
2.转录来源︰
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
3.转录内容︰
https://i.imgur.com/MUdKIWH.jpeg
【本会声明|就立法院昨日(20)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相关修正草案,实质瘫痪宪法法庭
运作,导致人民基本权益保障、机关间权力争议解决等机制沦为真空,本会深感遗憾,并
表达最为严厉之谴责。】
就立法院昨日(20)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相关修正草案,实质瘫痪宪法法庭运作,导致人
民基本权益保障、机关间权力争议解决等机制沦为真空,本会深感遗憾,并表达最为严厉
之谴责。
一、 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除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
外,更有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此为中华民国宪法第77、78条所明定。司
法院依据司法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置大法官十五人,依法成立“宪法法庭”行使职权,
俾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维护宪政机关运作,以确保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
二、 经统计,宪法法庭所受理案件,极高比例涉及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为不使人民基
本权益保障机制出现空窗,维持宪法法庭得以稳定运作,乃所有宪政机关责无旁贷之至高
宪法义务。依据现行宪法诉讼法第30条、第43条第3项、第75条、第80条,宪法法庭作成
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
数同意;宣告弹劾成立及政党解散之判决,则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
“现有总额之一定成数”为裁判门槛,便是在确保大法官因回避或悬缺而导致总数减少时
,得继续运作以捍卫宪政秩序之因应机制。
三、 然而,立法院却于昨日(20)以极度草率方式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相关修正草案,
规定日后宪法法庭作成裁判,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现有总额过半
数同意,且参与评议者不得低于10人,同意违宪宣告者不得低于9人,亦即硬性以“法定
人数”为评议与违宪宣告之门槛。如此修法,将大幅增加宪法法庭陷于僵局的风险,甚至
直接导致瘫痪停摆。举例来说,在大法官满额15人的情况下,针对人民基本权利遭受国家
侵害的案件中,倘若其中8人认定违宪、7人认定合宪,按昨日通过的宪法诉讼法修正草案
,因主张违宪者未达9人,而主张合宪者又未达现有总额过半数即8人以上,从而造成无法
做成宣判的僵局窘境。亦即,纵使主张违宪者众,却只能继续容任人民基本权利遭受国家
机关违宪侵害的状态维持下去,此例已然突显出昨日修法之荒谬。更加严重的是,在立法
院迄今迟迟不对总统提出的大法官候选名单审议人事同意权,致使司法院仅余8名大法官
的现况下,因未达宪法诉讼法修正草案规范“参与评议者不得低于10人”之法定人数,法
案公布后宪法法庭将陷入永久停摆,权力分立制度亦面临严重倾颓。
四、 司法权为自由民主宪政国家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权能,尤以承负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及
维护国家宪政秩序任务为钜,绝不容有功能上的真空。立法院占多数优势之政党草率滥修
宪法诉讼法相关条文,全面性瘫痪宪法法庭运作,形同架空我国司法权能,实质上弃人民
基本权利受侵害之救济于不顾,毁败宪政秩序莫甚于此!本会除深感遗憾,并表达最为严
厉之谴责。
4.附注、心得、想法︰
蓝白无脑膝反射表示:又是哪来的“绿”师
反正我就继续看还有多少律师协会出来发声明
刑事的我还真的很少看他们跳出来,有够难得
一般看到的都全国律师公会,各县市公会代表等
而且其实他们老早就跳出来发声多次了
游行也办过了
结果每次都被蓝白说是绿师,继续耳边风
不然又说也有很多人支持蓝白的修法
但要蓝白丢个支持名单出来又丢不出来
妈的垃圾蓝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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