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东吴教授:宪法法庭可依程序自主权释宪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4-12-21 12:22:40
东吴大学法律系特聘教授
张嘉尹
:“有几位法学同仁都认为,宪法法庭可以以在任何程序中,以其为程序性的先决问题,
先对新修宪诉法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在此情况下,并不需要有任何声请案存在。此外,
亦可例外的允许尚未公布生效的法律,成为声请释宪的客体。用多数暴力在国会通过各种
违宪、危及国安、瓦解宪政体制的法律,再做掉可以制衡立法院的宪法法庭,如果这不是
毁宪乱政,什么才是毁宪乱政?”
张教授又提供一解方
宪法法庭可以不受国会牵制,对新法进行违宪审查
也可以队还没生效的法律释宪
张教授简介
学历:
台大法律系学士
台大法律系硕士
慕尼黑大学博士
经历:
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
台湾法理学会理事长
考试院司法官特考及律师高考典试委员
专长:
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专题研究
比较宪法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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