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宪法诉讼法或过去的大法官会议解释多半是民众声请
有些合宪有些违宪,平埔族正名案、王光禄原住民狩猎案、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即为如此
然而立法院将宪法诉讼法修正后,导致宪法诉讼法的人事同意权卡住在立法院就能瘫痪宪法
法庭,致民众诉讼权被剥夺
这已经剥夺宪法16条诉讼权,再加上释字613号解释文三权分立及三权之中对他权机关干涉
之限制
这次修法其实有明显的瑕疵,当然你会喷我我不是大法官,但现实是当立法委员用司法权的
限制而剥夺人民诉讼权时,就有违宪之疑虑
至于财划法这部分有无侵犯行政权,这部分我认为有争议,因为没有把中央的国家公法人的
预算配给完全砍光而是缩减,而给予地方自治团体
选罢法这部分是三案争议最小的,虽然限制人民罢免权但没有完全阉割,这部分合宪的可能
性最高
总之,宪法诉讼法的修正案如果政府有效率的话,总统公布立刻送宪法法庭并声请停止执行
,宪法法庭三日内裁定停止执行
,是有可能立刻冻结且之后宣判违宪
关于诉讼权的大法官会议解释及宪法判决,宪法法庭查一下就有很多了,自不待言,懂就懂
不懂就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