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bit.ly/3VNQkeW
2.新闻来源︰民视
3.完整新闻标题快新闻/北院准柯文哲交辞职信给周榆修 民众党呛:法官自行判定辞职生
效
4.完整新闻内容︰
陈思妤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弊案,9月5日起被羁押禁见至今,他17日向台北地院声请解
除禁通信。北院今(19)日表示,主要是其声请将辞职声明交付予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经
裁定准许。民众党则称,党相关章程之运作,应由民众党内部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透过
主文宣告判定“辞职生效”。
柯文哲17日透过律师递状,向台北地院声请解除禁通信,由当初裁定羁押禁见的北院强制处
分专庭法官处理。北院今天表示,声请人(柯文哲)所拟具党主席的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
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是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
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声请人并禁止其接见通信之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
公开。
另外,依据民众党网页的党章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的处理方式
,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得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之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也因此,柯文哲声请准许解除其辞党主席的声明的禁止通信,而将其交付周榆修,此种解除
通信确可发生辞职之效力,属于合法且有效之行为。换言之,准许声请人辞党主席声明交付
周榆修,声明交付民众党时,即生辞党主席职之法律效力,且不影响检察官继续侦查作为,
又无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之虞。则声请人之声请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对此,民众党表示,一、在法院传给媒体公告主文之前,本党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关文件
,后续仍待收到文件,才能厘清文件内容。
民众党称,二、然而,民众党尚未收到文件前,却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内提及‘依据台O民O
党网页下载之“台O民O党党章”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之处理方
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之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之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将此信函内容公布,且主动诠释本党党章,台湾民众党表示,本党相关章程之运作,应由本
党内部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透过主文宣告判定“辞职生效”。
5.附注、心得、想法︰
欸欸民众党怎么了
法院不是只是说准许柯文哲寄信而已吗
民众党现在这个声明是怎么回事
“依法理,应以请辞之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他只是把这段话描述出来而已啊
重点是这段
1.“柯文哲所拟具台湾民众党党主席的辞职声明,经审酌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
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系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
妨碍检察官禁止柯接见通信的目的”
2.“声请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柯粉真的都不会细看文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