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whung (画一只鸡)
2024-12-18 16:54:53※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 引述《Pietro (特务P)》之铭言:
: : 1.转录网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jEbdgakJ/
: 就 陈智菡澄清说明的第1,2点
: 1.木可公司去年选举后期制作“#竞选小物”贩售,属于商业行为,非 #政治献金
: 2.木可公司贩卖竞选小物则不同,属于一般民间公司的贩卖行为
: 根据监察院政治献金公开资料: https://i.imgur.com/07NDIh1.png
: 柯文哲政治献金支付木可公司的“制作竞选物品”3笔金额总计$9,500,000元
: 2023年7月20日 2,500,000
: 2023年10月20日 2,500,000
: 2024年1月5日 4,500,000
: 所以 陈智菡需不需要解释一下
: 民众党用政治献金支付木可公司的950万竞选小物 是否属商业行为?
: 怎总是 让我感觉怪怪的?
: 大家怎么看呢?
你好像也搞错
假设 甲、乙公司各为一间独立公司
A.
柯文哲竞办 向 甲公司,购买 “制作竞选物品”
这边是商业行为,这是合法的
B.
柯文哲竞办 向 乙公司委托 “贩卖竞选物品”
这边也是 商业行为,也是合法的
C
柯文哲竞办 向 乙公司委托 “贩卖竞选物品”,
而木可又找甲公司 “制作竞选物品”
都合法
过去选举的人,都走以上的模式
柯文哲竞办(民众党)的问题出在
他们连 甲、乙公司的钱都想赚
(或说他们不信任 甲、乙公司)
于是自己成立公司,然后做 甲、乙公司 的事
( 但政党不能有营利行为)
甲、乙公司 老板和股东是自己的党的人
甲、乙公司 的员工也是自己的党的人
然后 甲、乙公司的薪资、成本,由 竞办 出钱
https://i.imgur.com/07NDIh1.png
图上的红框没有什么问题
有问题的那个没框的授权金…
你竞办自己的权利金,你反而要付给木可…
初四了阿北!
四傻的问题也一样啊
就是你是竞办的人,
去做了 甲、乙公司的事,拿了 甲、乙公司的钱啊
但钱是竞办出的啊!!
扯什么商业行为、劳务报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