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oss5566 (No Sugar Added)
2024-12-18 16:04:15先说我算是柯黑,上次大选也是投赖,
但凭良心说,我还算是非常希望台湾有第三小党(虽然不见得要民众党),
仔细看政党法规定政党不能经营营利事业,只能靠政治献金,
老实说我问身边法律专业的律师,
都有解释其脉络在针对国民党与民进党过去累积的大量不当党产进行制度性矫正,
以避免特定大党凭借庞大的资源在选举中取得不对称的优势。
这样的立法初衷虽然具有其正当性,但在今日的社会脉络中,
是否对小型第三势力的政党产生了过多的限制,进而不利于政治的多元化,
值得我们深思。
在大党资源庞大的现实下,第三势力的政党往往面临资源匮乏的困境。
与大党相比,这些小党缺乏固定的票源与长期的资金来源,
无论是招募人才、进行政策研究,抑或是推动社会运动,都面临极大的资金压力。
在这样的情境下,若严格禁止政党经营营利事业,等同于将小党的资源来源大幅限缩,
迫使其只能依赖有限的政治献金与国家补助。这样的结果,恐怕不仅无助于政治公平,
反而固化了大党的优势,形成一种实质上的"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