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出生的两岁幼童,却要带着被玷污的身躯苟活一生
姑且先不论事件存在与否,这三小思维
为什么性侵被害者要带着被玷污(意思是脏了)的身躯“苟活”一生
不是吧
脏的应该是犯罪者,怎么是被害者???
这是处女厨逻辑吗?正常破处不脏,被强暴就是脏了???
无法理解
就算是基督教和犹太教旧约律法及文化
性侵被害人不会被歧视、男性家属可以去复仇(利未和西缅假装要把妹妹嫁给强暴犯,实际
上是趁机要求对方割礼,再趁对方手术未愈时候屠杀对方全族)
加害人家就算获得谅解也要负担高额赔偿,对方不答应谅解基本上就是死刑
从没有提过性侵被害者是脏东西的理论
怎么只有华人文化搞出这个智障思维
认为被害者很脏?
到底三小
我猜八成是被怂恿用这招赚钱
结果现在烧开下不了台
否则无法理解不报警只想诉诸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