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黄暐瀚FB 连署加严 选票加一

楼主: keltt (未必明天就有以后)   2024-12-16 18:09:52
立法院议事规则
第 35 条
本院议案之表决方法如下:
一、口头表决。
二、举手表决。
三、表决器表决。
四、投票表决。
五、点名表决。
前项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列方法之采用,由主席决定宣告之。第五款所列方法,经出席委员
提议,二十五人以上之连署或附议,不经讨论,由主席迳付表决。但有关人事问题之议案
,不适用记名或点名表决方法。
采用表决器记名表决,须经出席委员十五人以上之连署或附议。
第 36 条
表决,应就可否两方依次行之。
用口头方法表决,不能得到结果时,改用举手或其他方法表决。
用举手或表决器方法表决,可否两方均不过半数时,应重行表决;重行表决时,以多数为
可决。
用投票或点名方法表决,可否两方均不过半数时,本案不通过。
如果我对条文的理解没有错误,看起来除非用投票或是点名的方式表决
不然最后只需要多数赞成,不需要过半数就可以通过KMT的修正案
但表决方式是由主席决定宣告
KMT的主席会裁示用投票或点名表决?
只要不用投票或点名做表决
民众党就算不投赞成票,八席只要弃权就是国民党赢了
要让“选票加一”不过,只有民众党立委投票时和民进党站在一起这个选项
直接让反对票过半,这样伟瀚的话才会成立
问题是现在真的有人会认为民众党会在选罢法三读表决时支持民进党???
如果有绿粉或住中坜的乡民还怀抱这种幻想的话
我只想送给他六个字:梦里什么都有
※ 引述《Rrrxddd (有喷 nlnlOeO RR )》之铭言:
: 2、选票加一
: 罢免票数必须比被罢免人当选时的票数更高,罢免才算通过。
: 由于罢免投票的投票率,很难比综合选举(总统大选、九合一)高,所以罢免票必须高于
: 当选票的修正,等同是将罢免门槛大幅拉高,除非有全国性的仇恨值,修法若通过,未来
: 要罢免公职人员将会非常困难。
: 由于民众党支持“连署加严”,反对“选票加一”,只要民众党八票不投支持,罢免票高
: 于当选票的修法,也不会通过。
: 立院天天吵,不讨论,挡门,送出委员会,打架,大呼小叫。
: 认真问,不烦吗?
: 暐瀚 2024-12-16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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