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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7.storm.mg/article/47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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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otian: 你引的报导自己也说了真正有量刑鉴定的案 101.10.10.90 12/15 20:18
: → Protian: 件数少之又少,不晓得你拿这个众多刑事案 101.10.10.90 12/15 20:18
: → Protian: 件的讨论依据是什么? 101.10.10.90 12/15 20:18
为还不清楚状况的各位(包括P兄在内)再解释一下好了:
所谓社会鉴定是从吴敏诚案开始的,也就是距今大约六年前左右开始;
李茂生集团现在想干的,是把这种鉴定推广到"每一个重大刑案只要申请都可以做"。
但这种鉴定(也就是可教化鉴定)有啥问题呢?
1. 李茂生自己是司法院委托的鉴定规则制定者,却又身兼鉴定团队成员,
简单说就是球员兼裁判,自肥。
2. 如果重大刑案只要申请都可以做,那利润有多少呢?
台湾一年有一百二十到一百七十起故意杀人案,每一案十万就是1200~1700万,
但实际利益不止于此,
如果让李茂生得逞,那包括毒驾、酒驾、纵火等等,
只要法院认定"情节重大显有必要",全都可以申请做这个可教化鉴定!
你们觉得这个利益有多少呢?
所以我上次才去质问李茂生说,"你要不要退出鉴定团队,宣布不拿这个钱",
结果他不敢回应,直接落跑了: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W_3HhA7gS84
要他承诺不拿这几千万,根本是要他的命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