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制度了解一下
行政 立法 司法各自独立,是三足鼎立、没有高下之分
司法体系本来就不应受到行政体系和民意机关支配
大家平起平坐,凭什么代表民意的立法权可以凌驾司法权
我可以说台湾民粹现状
如果立法权(民意)可以支配司法
江国庆至今都不会平反
谢振茂、邱和顺、徐自强、苏建和早就被执行死刑
发现冤案平反?以台湾人爱面子的个性有可能吗?
妈妈嘴老板、梁思惠也早就社死后被判死刑上刑场
不要忘了我国民意上现实状况跟日本很像
1:宁可信其有的有罪推定
2:卷入刑案就算无辜也代表你容易惹祸
3:迷信完美人设不想承认自己会做错
再加上国民法官早就被证实比考试出来的法官容易被带风向
还有自己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只是统计数字,不合格的人就像坏掉的零件一样丢去融掉的自
私思维
让立法权凌驾行政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