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版的草案:
https://bit.ly/3Vx6KIj
要求总统宣告戒严后,需在24小时内提交立法院议决通过,
并规定若遇上立法院休会,应即刻召开临时会处理。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并未规范戒严案送交立院后的审议程序以及时间,
因此她另提修正草案,
增订戒严案提报院会8小时内,召开审查,审查及表决时间需于24小时内完成,未完成视为
不通过。
原戒严法
https://bit.ly/4g5L6mM
第一条
https://bit.ly/3D4JwCZ
总统需透过立院的同意才能宣告正式戒严
若遇情势紧急可先宣告但需一个月内请立法院追认
第12条
https://bit.ly/4f5zBKM
戒严之情况终止或经立法院决议移请总统解严时,应即宣告解严,自解严之日起,一律回复
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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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把原第一条的两项因素都搅在一起,
明明原戒严法就有写立法院决议后可请总统解严,
还有第一条戒严案的处理sop
啥叫未规范立院对戒严案的处理SOP
国民党你到底在干啥,浪费提案的位置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