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090225.aspx
2.新闻来源︰
中央社
3.完整新闻标题
陆配前议员遭解职 史雪燕拟提行政救济
4.完整新闻内容︰
遭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的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今天说,当年合法入籍且没被
要求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现在却为台湾民众党员李贞秀争议而受波及,一定提行政救
济。
至于目前是否仍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史雪燕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未正面回复,只说
当初是配合内政部移民署要求放弃中国大陆户籍,之后才拿到台湾身分证、护照与台胞证
,跟台湾民众一样入境中国大陆要用台胞证。
内政部6日表示,史雪燕未依法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
放弃并提佐证资料,内政部2日已依法解除议员公职;南投县议会说,史雪燕可提行政救
济,如果败诉确定,议会可追讨史雪燕任职期间所领费用。
排名民众党不分区第15名的李贞秀目前是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黄国昌办公室助理,
由于民众党不分区立法委员有2年条款,外界关注李贞秀是否可能成为首名陆配立委。
目前在中国的史雪燕告诉中央社记者,内政部追溯到她宣誓就职日2021年8月26日并解职
不合理,她虽是陆配,但入籍台湾所有流程合法,包括依内政部移民署规定放弃(中国)
户籍,拿台湾身分证、护照与台胞证,当时也没被要求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她说,登记参选时没被告知不合法,如果是越南、马来西亚等国籍“姊妹们”要从政、担
任公职才适用国籍法。
史雪燕表示,递补任职1年4个月,没收到任何公文要求提供“这些东西”,现在却因李贞
秀而受波及,非常不合理。内政部违法解职,她回台湾后一定提诉愿、行政诉讼;政府不
能针对陆配,否则依这逻辑,当年所有经手公务人员也渎职、违法。
5.附注、心得、想法︰
果然 当时连内政部都没告知要放弃国籍
越南马来西亚等才适用国籍法
现在却突然跟她说有这规定根本不合理
这个到时候内政部理亏的机率很高啊
还不用到释宪,光是信赖保护原则就过不去了
信赖保护原则
人民因信赖特定行政行为所形成之法秩序,而政府安排其生活或处置其财产时,不能因为
嗣后行政行为之变更而影响人民之既得权益、使其遭受不可预见之损害。
行政机关于适用法规时,即应遵守该原则,不得任意扩张例外之解释而使行政法规之效力
溯及于该法规生效前业已终结之事实或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