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詹江村:不如统一给共产党管

楼主: jackie0414 (哇哈哈)   2024-12-08 09:45:16
我国宣誓条例第二条
下列公职人员应依本条例宣誓:
一、立法委员、直辖市议会议员、县(市)议会议员、乡(镇、市)民代表会代表。
宣誓之誓词,依下列之规定:
一、第二条第一款人员之誓词:
余誓以至诚,恪遵宪法,效忠国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不徇私舞弊,不营求私利,
不受授贿赂,不干涉司法。如违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制裁,谨誓。
他一直以来的言论
效忠国家意思就是跟老共统一吧
至于会不会有最严厉之制裁呢?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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