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12-03 01:07:31
内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
(一)发动时机
1、主动: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
2、被动:依校方请求,定时或不定时进入校园,协助巡查有无不法,以防制绑架或恐吓
等校园暴力事件。
(二)执法方式
1、基于尊重校园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人员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任意进入校园,故因
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而须主动进入校园前,应先行知会校方联系窗口(主任秘书或学
务主任以上层级),取得校方同意,并于校方代表人员陪同下进行。
2、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行搜索、扣押或拘捕等侦(调)查作为时,应注意程序上之正当
性,并依比例原则之要求,以影响最少及损害最小之适当方式,审慎为之。
3、警察人员进入校园办理与学生或校园安全相关之案件时,应恪遵侦查不公开原则,审
慎新闻处理,遇案情敏感时,应迅速并低调处理(如着便服、使用侦防车等),避免引发
负面效应。
保护学生及学校之名誉。
(六)新闻处理
1、在查缉行动及新闻发布时,注意勿将学校及涉案之少年、学生姓名曝光。
2、在不违反侦查不公开前提下,于自行发布新闻时一并通知辖内教育主管机关通报窗口

以上是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重点节录
卢秘书震怒新闻出来以后
版上一直有人带警察有错误的风向
就法论法
根据新闻的报导来讨论警察的处置是否有误
派出所接到报案,进入学校巡察有无不法
以防制校园暴力事件
警察人员也经过校方的同意学校人员陪同进行巡察
应该也没有问题
至于新闻并没有说明警察进入校园时是否着便服、使用侦防车等
这点不得而知
但我个人认为,警察进入校园着警服,使用警车是否会引起负面效应
,没有绝对的判断,所以在法令中也仅规定应迅速并低调处理
根据警方说明,警察有通知家长但联络不上
为了符合迅速及低调处理,先将当事人请至派出所做笔录完全符合规定,
而且这个案件是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才曝光
所以警方确实也做到了应迅速并低调处理,避免引发负面效应。
保护学生及学校之名誉。规定的要求。
后续也没有将学校及涉案之少年、学生姓名曝光。
所以我完全不了解警方为何要受惩处
因为没着便服、使用侦防车吗?
相信小学生的家长都有经验,在上学时段警察在校门口指挥交通
这时的警察也都着警服,开警车,完全不会有负面影响
我完全无发理解卢秘书震怒要求严惩的标准是什么
我只能想到警匪剧的情节来解释
就是带走了权贵子弟,激怒了议员
所以要教训警方给大家看
各位大大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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