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12-03 01:07:31内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
(一)发动时机
1、主动: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
2、被动:依校方请求,定时或不定时进入校园,协助巡查有无不法,以防制绑架或恐吓
等校园暴力事件。
(二)执法方式
1、基于尊重校园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人员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任意进入校园,故因
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而须主动进入校园前,应先行知会校方联系窗口(主任秘书或学
务主任以上层级),取得校方同意,并于校方代表人员陪同下进行。
2、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行搜索、扣押或拘捕等侦(调)查作为时,应注意程序上之正当
性,并依比例原则之要求,以影响最少及损害最小之适当方式,审慎为之。
3、警察人员进入校园办理与学生或校园安全相关之案件时,应恪遵侦查不公开原则,审
慎新闻处理,遇案情敏感时,应迅速并低调处理(如着便服、使用侦防车等),避免引发
负面效应。
保护学生及学校之名誉。
(六)新闻处理
1、在查缉行动及新闻发布时,注意勿将学校及涉案之少年、学生姓名曝光。
2、在不违反侦查不公开前提下,于自行发布新闻时一并通知辖内教育主管机关通报窗口
。
以上是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重点节录
卢秘书震怒新闻出来以后
版上一直有人带警察有错误的风向
就法论法
根据新闻的报导来讨论警察的处置是否有误
派出所接到报案,进入学校巡察有无不法
以防制校园暴力事件
警察人员也经过校方的同意学校人员陪同进行巡察
应该也没有问题
至于新闻并没有说明警察进入校园时是否着便服、使用侦防车等
这点不得而知
但我个人认为,警察进入校园着警服,使用警车是否会引起负面效应
,没有绝对的判断,所以在法令中也仅规定应迅速并低调处理
根据警方说明,警察有通知家长但联络不上
为了符合迅速及低调处理,先将当事人请至派出所做笔录完全符合规定,
而且这个案件是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才曝光
所以警方确实也做到了应迅速并低调处理,避免引发负面效应。
保护学生及学校之名誉。规定的要求。
后续也没有将学校及涉案之少年、学生姓名曝光。
所以我完全不了解警方为何要受惩处
因为没着便服、使用侦防车吗?
相信小学生的家长都有经验,在上学时段警察在校门口指挥交通
这时的警察也都着警服,开警车,完全不会有负面影响
我完全无发理解卢秘书震怒要求严惩的标准是什么
我只能想到警匪剧的情节来解释
就是带走了权贵子弟,激怒了议员
所以要教训警方给大家看
各位大大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