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不服扣押 鼎越“2度抗告成功”发回更裁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2-02 21:36:15
※ 引述《Rrrxddd (有喷 nlnlOeO RR )》之铭言:
: 经高院发回更裁,北院仍裁准检方声请。不过,鼎越26日再度抗告,高院今(2日)再撤
: 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 欸抖捏
: 塔塔不要在讨论卢妈妈了好吗
: 高院又退回去了捏
: 塔绿班浮木又被冲垮了
: 这班列车又撞山了捏
: 塔绿班诊摸办
先研究一下说法:
原裁定以本案兴建中办公大楼之完工比例,作为计算抗告人所取得利益之数额,但本案兴
建中办公大楼完工进度,尚有应调查厘清之处,又系争土地既以信托名义移转登记予银行
,依相关联合授信契约规定,抗告人现是否得任意处分系争土地?是否目前未扣押,则国
家将来无从或甚难追征抗告人所获犯罪利益?原裁定就此保全追征之“必要性”,未为妥
适说明,亦有理由不备之违误。
白话来说:
一、事情牵涉借款银行的权利,扣押土地恐有使未来无法偿款的风险增加之虞
二、如果无法保障银行的利益,检察官要怎样补偿他们,裁定也没讲
整个看来,高院还有为金融、信贷机构背书
毕竟过去打房措施的失败,变成法官们的助力,让地检署无所遁形、不能任意要求禁止地
产处分
除非他们是为赖清德本身工作
否则基于法治精神的背景下,这种艰难的决定是理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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