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铭言:
: 我又要逆风一下了,这件事蛮神奇的。
: 居然不是“拿球棒殴打老师”的当天报警。
: 是“隔天”.........
: ※ 引述《Joeng (痴情对谁不心伤)》之铭言:
: : 该案件是3月26日该生在体育老师分队时,不满结果,结果拿乐乐球棒打老师左侧大腿,
: : 隔日学生跟老师道歉,但老师不满道歉过程,拿起电话报警,
: : 2名制服员警进入学校,学生看见警察后引发骚动
: 3月26日 学生拿球棒打老师大腿
: 3月27日 学生道歉,老师不满决定报警
: 然后两个警察就穿着警察制服进到校园了。
: 为什么不是被打的当天报警呢?那才是有立即性的危险吧
: 隔天不满学生道歉才报警,代表没有立即性危险,纯粹道歉态度让老师更火大。
: 结果警察就这样进去把“没有立即危险”的学生带走了?????
: 整件事都蛮奇怪的。
我觉得啦(废话 当然是我觉得 一堆蠢人不要又来抬杠了)
被打的老师 警察 在场的其它学校教职员都有错
学生道歉不接受? FINE! 老师坚持要报警闹大? FINE!
BUT
我在场的其它学校教职员
就会直接说 “要报警? 好啊 你自己去派出所报案”
如果我是警察 也要回一样的话 "不是现行犯? 那请下班后到我们派出所报警“
然后就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因为接下来的事全部都不会发生在校园。
警察大概也是请家长带小孩到警局”训诫"一番 这事就算过去了.
老师不接受也得接受 人家就小学生 是能移送法办逆?
这件事最大的错误就是警察不该为了这种小事穿制服进校园抓个小学生
才会把事情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