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40316 (v40316)》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EYVryKB.jpeg
: 刚刚看到这个推文
: 废死主张国家没有权力杀人
: 就算这人是杀人犯
: 而且未来还有可能危害这个社会
: 国家都没有结束他的生命的权力
: 这种基本假设面对抵御入侵要如何自洽?
: 国家不能杀本国国民却可以杀外国人吗?
: 人民面对杀了自己亲人的凶手都没权力反杀了
: 国家就可以吗?
得先思考的是,以近来互相开战中的国家来说:
一、乌克兰已经废除死刑,而俄罗斯则为实质废死(虽然其刑法典中有保留该罚则的使用
权限,但已经近三十年没有被积极使用)
二、以色列只有在战争时期,才有可能会对犯下战争罪行的嫌犯处死刑;而黎巴嫩属实质
废死国(二十年来没有使用)、巴勒斯坦和伊朗则保留死刑制度
从这些对照来看,第一组部分可能有相当根据,但第二组呢?
难道伊斯兰世界的国家没有删除“死刑”条款,就能越战越“勇”,能把敌人杀无赦(赶
尽杀绝)吗?
对现实越看越懊恼的同时,战备应该要先辨认清楚,而不是从死刑执行的程度说事。
“抵御入侵”一事,不是单看死与不死就能说通的
最重要的在于兵役制度的完备度
如果让杀人犯上战场,结果可是会更令人感觉恐怖的,这必须要先把推理敲清楚,不能因
为表证(即不敢对杀人犯处死)便否定战时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