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委任内涉贪案50万
北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
判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4年。
●民进党前立委陈赖素美被指控过去担任3届桃园县、市议员,以低薪高报、人头助理等方式,诈取议员助理费,10年来诈得785万元
依贪污罪的
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
●北市议员潘怀宗诈取助理费333万多元,依贪污治罪条例
判刑2年,缓刑、褫夺公权5年。
●前民进党新北市议员王淑慧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费用300万多元
判刑5年,褫夺公权3年。
所以高虹安贪污才50万
被判刑7年根本太过份了
※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现在是怎么样?
: 高虹安涉贪案 一审才认定11万 判7年4个月刑期
: 一审法官是不是对高虹安太好了?
: 检察官明明已采严格认定 近50万的贪污金额 狠狠被法官砍到11万
: 且这近50万贪污金 才1年期间 高当了近2年半的立委 其他没被查到的 怎么算?
: 法官就直接打了22折 这样对吗?
: 还有刑期至少也要10年起跳才行 会贪污的官员 不论蓝绿 就应该进住土城第一排
: 大家觉得应该轻放那些贪污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