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enMay22 (Green)》之铭言:
: 如题,上一个这么蠢的是魔戒乱翻的小馆长,也被称作无肌馆,
: 这一个也透过公开直播告诉大家自已是组头,
: 说实在话十几年证据一定很难找啦,
: 所以会不会被定罪还很难说。
: 但是至少就程序上来说,没过追溯期,公开场合说自己赚水钱,
: 这样起诉可能性大吗?
先决条件在于,是否先分“他”字案
如果不是(而使用“侦”字案),馆长确实是需要多担心些,因为在这情况下,警方面前
有供述矛盾的情况时,有可能会被弹劾(不予接纳)、起诉
(民众党这时表示:……)
且虽然是公开场合上放话,但真凭实据也需要具备
(如影音、收据等,且译文也要看出真实情况)
否则冤枉好人时,被声请冤狱补偿,责任不是狱政单位本身愿意承担的...
程序上是一回事,但结果论方面,不一定会变成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