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boy (herboy)》之铭言:
: 陈智菡FB 回应砍头了,说是“二创自由”
: https://bit.ly/3ZovvZG
: 我个人觉得 96万发票开始,大概也没什么小草理这个落漆准立委
: 捷运红线都能讲成塞车,你怎么会期待她对于砍球员头有歉意?
: 你可以自己比,搞模仿,甚至改成Team 民众我都觉得还好
: 在那边砍头搞接头运动
: https://i.imgur.com/HKY0Zfu.jpeg
: 这就是我们的准立委
: 跟民众党的黑道家族立委一样等著进立法院
: 二创自由?你有先跟陈杰宪打过招呼要砍他头吗?
: 这个党真的怎样都要凹,比中天还不如
: https://i.imgur.com/S660cBT.jpeg
法学博士跟黄珊珊没有教他一下吗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91-1
第 91-1 条
擅自以移转所有权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制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明知系侵害著作财产权之重制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者,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七万元以上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再台湾二创是要经过原作者同意
也就是这个棒球赛的转播单位同意才可以
不是你说二创就是无敌了
亏你自己还媒体业出来的我会笑死
二创自由?先叫你家立法委员改了法条再来跟我说二创自由